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第二条已废止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存、运输。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