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部门依法履职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4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