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条

已修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遵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小餐饮、小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的行政许可与监督管理参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