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章 食品安全保障/第四节 食品追溯第四十六条已修改上传至省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相关电子凭证,可以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已经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的凭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上传电子凭证的真实性负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5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