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规定,简化荔枝果品运输手续,保障果品运输畅通。

不得违法对运输荔枝果品的车辆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