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口滩涂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实施本条例。自然资源、渔业、交通、建设、生态环境、民政、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