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重大动物疫情认定之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疫区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对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