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废止

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制定创新型人才发展规划和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证对创新型人才建设的财政投入,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