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鼓励中小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引导粗放型、高耗能、高污染的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省级财政应当安排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技术改造项目。

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信息化水平,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对生产管理关键环节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高生产效率。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