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失业保险遵循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失业保险应当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再就业服务相结合,鼓励、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