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27日郑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994年12月27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2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