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四章 失业保险待遇第二十九条有效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发给一次性的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其住院生育费用的百分之七十,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2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