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档案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废止收缴罚款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全额上交国库。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