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