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六章 广播电视设施第三十二条有效广播电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