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保护第二十五条已废止绿地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市绿化主管部门制定的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养护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考核情况,由市和县、区绿化主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