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保护第十七条已废止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保护,提升城市绿化环境。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