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计量监督实行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与国民经济及人民群众生活关系较大计量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督。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