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发包与承包第十二条已废止发包人招标发包必须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的能力。不具备能力的,必须委托招标代理人组织招标发包。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