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县(区)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南北两山绿化规划范围的林地、林木、设施保护和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林木和破坏林地、水利配套设施等犯罪活动。

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化承包者应当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做好有关工作。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