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城市管理、工商、价格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