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规划和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归德府古城内的室外噪音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执行,白天控制在55分贝以内,夜间控制在45分贝以内。禁止在归德府古城内使用高音设备开展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