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