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