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种子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3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