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审签,是指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编制并正式上报财政部门的年度决算草案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并由审计机关负责人签署审计意见的专项审计活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3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