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我市科学技术进步要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坚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振兴本溪经济。要加速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创新,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加速新产品的开发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促进生产力发展。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2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