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章 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第二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并支持国内外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向我市转让科研成果或建立试验基地,组成科研生产联合体,建立紧密的联合与协作关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2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