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