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五节 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第六十二条已修改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