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 征收管理第十三条有效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禁止执收单位当场收取现款,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2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