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