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