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