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第五十八条已修改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