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云台山景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云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景区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云台山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云台山景区的具体保护和管理制度;

(四)组织云台山景区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工作,开展对外形象策划宣传和旅游促销;

(五)负责云台山景区的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六)建设、维护、管理云台山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条件,维护正常的游览秩序,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七)负责云台山景区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景区环境和卫生管理等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协助有关部门负责云台山景区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对景区内从事旅游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景区内的违法行为;

(十)当地人民政府赋予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职责。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