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云台山景区内交通、服务等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地点和划定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欺诈和误导游客,不得有围追兜售、强买强卖、上路揽客等扰乱景区秩序的行为。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