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云台山景区内建设项目的布局、高度、体量、造型、色调等,应当体现地方特色,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已有的有碍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并依法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