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在城市市区设置广告灯箱、电子显示屏、霓虹灯、射灯等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应当采取技术措施达到漫反射。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