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章 养殖业第十六条有效异地引进水产苗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检疫手续,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引进。引进转基因水产苗种和新品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价。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2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