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第九条有效经批准的规划是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活动的基本依据。修改规划,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