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生产和销售用能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如实标明能耗指标。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