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源与环境保护第十五条有效保护带范围内风景名胜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依据风景区总体规划,经管委会审查同意,报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风景区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建设防治污染设施的,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