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条例/第二章 安全管理与污染防治第八条有效从事危险货物码头装卸作业的经营人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与防污染专业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