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9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