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开采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变更采矿范围、主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采矿权人名称的,应当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需要转让采矿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