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变更采矿范围、主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采矿权人名称的,应当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需要转让采矿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