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施工第十六条有效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