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属工程及设施管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各级黄河河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植树绿化等防护工程和生态建设,组织营造防护林,种植防护草。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