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师条例/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有效教师应当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关心、爱护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护学校财产。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