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十四条已废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毁损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场所和设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